关于加快招标投标领域人工智能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

2026年2月11日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快招标投标领域人工智能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

发改法规〔2026〕19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住房城乡建设厅(委、局)、交通运输厅(局、委)、水利(水务)厅(局)、农业农村厅(局、委)、商务主管部门、国资委、招标投标指导协调部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工作牵头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各中央企业: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快推动人工智能技术在招标投标领域的深度融合与创新应用,提高招标投标活动效率与透明度,降低交易成本,优化营商环境,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以应用为导向,以数据为关键要素,以安全为底线,加快人工智能在招标投标领域的推广应用。

二、重点任务

(一)推动智能辅助评标。鼓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采用人工智能技术辅助开展评标工作,提高评标效率和客观公正性。

(二)推进智能监管。运用人工智能技术对招标投标活动实施全过程智能监测预警,提升监管精准度和效能。

(三)发展智能服务。推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智能化升级,提供智能问答、智能导航、智能推送等便民服务。

(四)促进数据共享。建立健全招标投标数据资源体系,推进数据标准化治理和跨区域、跨平台数据共享应用。

三、保障措施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完善配套政策,强化人才支撑,保障资金投入,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来源: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